转发各交易所:关于实施申报费收费的合约上频繁报撤单异常交易行为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期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实施申报费收费的合约上频繁报撤单异常交易行为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期发〔2024〕26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0月25日(即10月24日晚连续交易)起,在实施申报费收费的合约上,由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指令(fak)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构成异常交易行为,由其他交易指令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年7月19日
公告链接:
上期能源: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实施申报费收费的合约上频繁报撤单异常交易行为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能发〔2024〕6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异常交易行为管理细则》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0月25日(即10月24日晚连续交易)起,在实施申报费收费的合约上,由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指令(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指令(fak)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构成异常交易行为,由其他交易指令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4年7月19日
公告链接:
大商所:
关于实施申报费的合约上频繁报撤单异常交易行为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4〕336号
各会员单位和相关主体: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0月25日交易时(即10月24日晚夜盘)起,实施申报费的合约上由非附加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fok)或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fak)属性的限价指令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4年7月19日
公告链接:
郑商所:
关于实施申报费收费的合约上频繁报撤单异常交易行为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4〕92号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0月24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在实施申报费收费的合约上,未附加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fak)、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fok)属性的限价指令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4年7月19日
公告链接:
广期所:
关于实施申报费的合约上异常交易行为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期所发〔2024〕200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广州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0月25日交易时起,在实施申报费的合约上,由非附加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fak)属性的限价指令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特此通知。
广州期货交易所
2024年7月19日
公告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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