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大商所、郑商所、广期所:关于对部分期货、期权合约收取申报费的通知
大商所:
关于对部分期货、期权合约收取申报费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4〕337号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主体: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0月25日交易时(即10月24日晚夜盘)起对聚氯乙烯、聚丙烯、乙二醇、苯乙烯、液化石油气、焦炭、焦煤、粳米、玉米淀粉、鸡蛋、胶合板、纤维板期货合约及全部期权合约收取申报费。其他期货合约申报费维持不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当日在我所期货、期权合约上信息量超过一定标准的客户和非期货公司会员。
做市商做市交易免收申报费。
二、收费标准
申报费按日收取,期货合约申报费按合约统计,期权合约申报费按合约月份统计。各期货、期权合约收费标准如下:
品种 | 收费标准:元/笔 | ||||
信息量≤4000笔 | 4000笔<信息量≤8000笔;otr≤2 | 4000笔<信息量≤8000笔;otr>2 | 信息量>8000笔;otr≤2 | 信息量>8000笔;otr>2 | |
棕榈油、豆粕、鸡蛋、苯乙烯、乙二醇、液化石油气、聚丙烯、聚氯乙烯期货 | 0 | 0 | 3 | 6 | 15 |
聚乙烯、玉米期货 | 0 | 0 | 2 | 4 | 10 |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油、纤维板、粳米、玉米淀粉期货 | 0 | 0 | 1 | 2 | 5 |
全部期权 | 0 | 0 | 1 | 2 | 5 |
生猪、铁矿石、焦煤、焦炭、胶合板期货 | 0 | 0 | 0.1 | 0.2 | 0.5 |
合约申报费=∑(客户或者非期货公司会员当日在合约上各档位信息量×该档位收费标准)。
信息量=报单笔数 撤单笔数;报单成交比(otr)=信息量/有成交报单笔数-1。
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立多个交易编码的,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和非期货公司会员,报单笔数、撤单笔数、有成交报单笔数等指标合并计算。
三、收取方式
当日结算时,从会员结算准备金中扣划申报费。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当日结算时扣划的,可在下一交易日结算时扣划,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切实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管理,采取实际有效措施,防范客户出现因申报费透支导致资金不足等情形。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4年7月19日
公告链接:
郑商所:
关于对部分品种交易收取申报费的通知
郑商函〔2024〕479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0月24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对部分品种交易收取申报费,具体如下:
品种 | 信息量 | otr≤2 | otr>2 |
棉花期货、玻璃期货、纯碱期货、硅铁期货、锰硅期货、红枣期货、 苹果期货、对二甲苯期货、烧碱期货、尿素期货 | 信息量≤4000笔 | 0元/笔 | 0元/笔 |
4000笔<信息量≤8000笔 | 0元/笔 | 3元/笔 | |
信息量>8000笔 | 7.5元/笔 | 15元/笔 | |
普通小麦期货、优质强筋小麦期货、早籼稻期货、晚籼稻期货、 粳稻期货、动力煤期货、棉纱期货、油菜籽期货 | 信息量≤4000笔 | 0元/笔 | 0元/笔 |
4000笔<信息量≤8000笔 | 0元/笔 | 1元/笔 | |
信息量>8000笔 | 2.5元/笔 | 5元/笔 | |
白糖期权、棉花期权、pta期权、甲醇期权、菜粕期权、菜籽油期权、 动力煤期权、花生期权、烧碱期权、对二甲苯期权、短纤期权、纯碱期权、 硅铁期权、锰硅期权、尿素期权、苹果期权、红枣期权、玻璃期权 | 信息量≤4000笔 | 0元/笔 | 0元/笔 |
4000笔<信息量≤8000笔 | 0元/笔 | 1元/笔 | |
信息量>8000笔 | 2.5元/笔 | 5元/笔 |
其中,期货品种申报费根据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在期货合约上的报单成交比(order to trade ratio,otr)所在区间以及信息量分梯度计算;期权品种申报费根据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在期权合约月份上的报单成交比所在区间以及信息量分梯度计算(详见附件)。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切实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管理,采取实际有效措施,防范客户出现因申报费透支导致资金不足的情形。
特此通知。
附件: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4年7月19日
公告链接:
广期所:
关于对工业硅、碳酸锂期货和期权交易收取申报费的通知
广期所发〔2024〕199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广州期货交易所结算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广州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广期所)将自2024年10月25日交易时起,对工业硅期货、工业硅期权、碳酸锂期货和碳酸锂期权的交易收取申报费。
一、适用对象
当日在工业硅、碳酸锂期货合约或期权合约月份上信息量超过一定标准的客户和非期货公司会员。
做市商做市交易免收申报费。
二、收费公式
申报费按日、按期货合约或期权合约月份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期货合约或期权合约月份的申报费=σ(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当日在该期货合约或期权合约月份上各档位的信息量×该档位收费标准)
品种 | 信息量 | otr≤2 | otr>2 |
工业硅期货 | 信息量≤4000 | 0元/笔 | 0元/笔 |
4000﹤信息量≤8000 | 0元/笔 | 1元/笔 | |
信息量>8000 | 2元/笔 | 5元/笔 | |
碳酸锂期货 | 信息量≤4000 | 0元/笔 | 0元/笔 |
4000﹤信息量≤8000 | 0元/笔 | 2元/笔 | |
信息量>8000 | 4元/笔 | 10元/笔 | |
工业硅期权 | 信息量≤4000 | 0元/笔 | 0元/笔 |
4000﹤信息量≤8000 | 0元/笔 | 1元/笔 | |
信息量>8000 | 2元/笔 | 5元/笔 | |
碳酸锂期权 | 信息量≤4000 | 0元/笔 | 0元/笔 |
4000﹤信息量≤8000 | 0元/笔 | 1元/笔 | |
信息量>8000 | 2元/笔 | 5元/笔 |
其中,信息量=下单、撤单、询价等交易指令笔数之和。报单成交比(otr)=信息量/有成交下单笔数-1。若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某日在某期货合约或期权合约月份上有信息量但无成交,则当日在该期货合约或期权合约月份上其报单成交比(otr)视为大于2。上述信息量包括附加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fak)属性的指令、市价指令产生的报单和撤单笔数。
三、计费说明
对于同一客户在不同会员处的交易编码,对其全部交易编码的信息量和有成交下单笔数合并计算后按收费公式计收申报费,并根据该客户在不同会员处的信息量比例,确定其在对应会员处应付的申报费。
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视为一个客户计收申报费,对其信息量和有成交下单笔数合并计算后按收费公式计收申报费,并按照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下各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的信息量按比例确定相应的申报费。
四、收取方式
当日结算时,从相关会员的结算准备金中扣划申报费。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当日结算时扣划申报费的,广期所可在下一交易日结算时扣划,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根据《广州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实施申报费的合约上,符合交易所规定情形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会员单位应当在申报费措施实施前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及时升级技术系统,完善相关风险控制机制,确保业务平稳运行。申报费业务指引详见《广州期货交易所申报费业务指南》。
特此通知。
附件:
广州期货交易所
2024年7月19日
公告链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